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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课题质量 强化课题管理 ——潞河医院开展2023年度科研课题年中检查

作者:薛阳 来源:科研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01-09

  为落实首都医科大学科研课题年中检查工作要求,确保医院各级在研纵向科研课题按计划实施,强化课题的过程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7月25日至8月18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在研科研课题年中检查工作。

  按照课题来源和研究内容,此次年中检查将33项在研局级及以上课题分成两组进行:基础组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教委科技计划项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及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共计24项;临床组包括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首都临床特色诊疗技术研究及转化应用及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共计9项。此次检查邀请了首都医科大学基础学院王宇童教授、黄海霞教授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科技处魏巍副研究员担任基础组评审专家;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曾琳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韩梅讲师担任临床组评审专家。

  会议由科研工作部副主任赵飞飞主持,医院各科研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了检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分别围绕课题进展、阶段性成果产出、经费使用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措施进行了汇报,专家通过提问和答疑的方式与课题负责人进行了交流。针对基础类课题,评审专家强调了科研成果产出与课题的相关性,并重点针对实验记录本撰写提出以下建议:1.注意实验记录的时效性及可溯源性,实验原始数据要如实、及时记录,不要写成实验小结或实验报告;2.注意实验记录的完整性及规范性,不同来源课题不得混合记录;3.注意实验结果与标书的相关性;4.完善课题负责人或指导人的定期检查、签字。针对临床类课题,评审专家结合北京市卫健委临床研究监督检查要点,提出了以下建议:1.加大伦理审查力度,及时上报方案违背或严重不良事件,定期提交跟踪审查;2.注意CRF表及知情同意书填写的完整性;3.加快课题研究进度,对照考核指标,合理安排文章发表及经费支出,如需方案修订及变更,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4.保证产出与课题直接相关,研究成果要标注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5.注意实验记录本撰写的规范性。另外针对院内在研研究者发起的干预性临床研究(IIT),此次检查特别邀请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孟玲慧研究员、潞河医院伦理委员会秘书李海燕副主任药师担任评审专家,根据检查情况对每项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评委专家为潞河医院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强有力的理论与操作指导,使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研究的方向、研究方法和价值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通过本次检查以查促建,查漏补缺,更好地规范了临床研究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医院的临床研究质量。

  科研工作部 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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