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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

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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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探视管理人员在岗时间7:30AM-9:30PM,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二、 每日4PM-7PM为病房探视时间。

三、非探视时间,须凭陪住证、手术通知单、住院通知单、出院通知单、危重症通知单、经探视管理人员允许方可进入病房。

四、需陪住患者及手术患者,护士长根据医嘱下发陪住证,陪住只限一人。

五、医生、护士每日应在查房前请家属离开病房,以保证病房医生查房、治疗、护理的环境整洁、安静。

六、探视、陪住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七、探视、陪住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要负责赔偿。

八、每日9PM关闭病房大门。

九、每日6AM-9PM禁止在病区内摆放折叠床、躺椅等物品,避免影响正常的治疗、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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