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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市医事服务费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7-03-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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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概念及意义?

  医事服务费是用于补偿医疗机构因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而损失的收入,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设立医事服务费而不将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分摊到任何一项具体医疗收费项目中,有助于医疗行为的规范。

  11.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政策标准是什么?

  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三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按如下标准设置:普通门诊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二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按如下标准设置:普通门诊30元,副主任医师50元、主任医师70元,知名专家90元,急诊5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60元/床日。

  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事服务费按如下标准设置:普通门诊20元,副主任医师40元、主任医师60元,知名专家80元,急诊4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50元/床日。

  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具体的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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