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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一次性耗材类遴选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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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一次性耗材类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LHYYYCXHC-20231220

三、遴选方式:公开

四、采购内容、产品报价及服务要求:

1.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年使用量

单价

方利器盒

3升

2000

5.4

5升

4000

6

10L

7189

11.5

30升

1930

34

圆利器盒

1升

2700

2.7

3升

10435

4.6

6升

2560

6.6

垃圾袋

黄58*70

10000

0.5

黄85*85

30000

0.8

小黑(45*60)

27700

0.35

中黑60*80

25450

0.58

大黑90*90

22700

0.8

大黑(100*110)加厚

19780

1.8

垃圾桶

18升绿

5

58

黄(30升)

25

70

60L 灰

40

155

ct袋

(空白)

251200

0.96

化疗药品袋

大号

14000

0.5

一次性使用医用帽子

圆顶

101314

0.42

单价总金额



360.51

 

遴选入围后,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未在公示范围内的同类型物资,单价≤潞河入库价格

 

2.  报价

采取现场报价的形式,提前加盖公章单独封存,以单价的总金额为依据之一,所报单价要≤公示单价。

3.服务要求

(1)服务周期为3年,每年进行合同签订,如遇关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不良差评,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解除服务关系。

(2)要求产品货源包装符合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无残次品、质量合格,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送货时需安排专人专车配送物资,车型为中小型运输车或4.2米以内的箱货,人员需提供送货专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日常送货时效需在24小时之内送达,如遇紧急事件,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做出服务响应;送货数量不分件数都需在第一时间安排送货。

(5)要求有较大的的应急物资储备库房,对可能出现的应急需求及时预警,保证物资充足,确保材料的如期供应。

(6)每周三要有专门货车承担由总务科库房至医院本部的物资配送任务

五、一次性耗材标准要求:

1.  利器盒:利器盒整体为硬质材料制成,封闭且防刺穿,以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利器盒内盛装物不撒漏,并且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在不破坏的情况下无法被再次打开;采用高温热处置损伤性废物时,利器盒不应该用聚氯乙烯材料;整体颜色为淡黄色,颜色应符合GB/T 3181中Y06的要求。

2.  垃圾袋:垃圾袋具体厚度如下:黄58*70厚度1.5丝、黄85*85厚度2丝、大黑(100*110)厚度2.5丝、黑45*60厚度7丝、黑60*80厚度6丝、黑90*90厚度6丝。要求垃圾袋耐磨性好,柔韧性强,不易破损;富有弹性,不漏气不漏水;重量轻,易于携带。

3.  垃圾桶:塑料垃圾桶要求高密度聚乙烯HDPE或聚丙烯PP聚丙烯两种全新塑胶;医疗废物专用桶要求的塑料种类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和聚苯乙烯(PS)等。

4.ct袋: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稀;甲醛等含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降解。要具备防水、防潮、防尘等多重功能。

5.化疗药品袋: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稀;要具备压合可自动封口、防尘、防水和密封功能。

6.一次性使用医用帽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包括生产工艺、设备、环境、原材料等方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圆顶帽帽顶直径不低于190mm,帽圈高不低于140mm,帽圈长不低于630mm。医用帽用的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规格要不低于20g/m,其横向断裂强力应3.0N,纵向断裂强力17.0N。需经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残留量要不大于10mg/kge。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保障物资供给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一次性耗材、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七、递交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供货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对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盖签人名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货单位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共系统网站的近三年企业信用良好证明截图复印件。

4.三年来供货业绩(主要供货单位、时间、品种、数量)

5.对所提供产品的供货、服务、商务响应说明。

6.产品品牌代理授权资料、生产合格证明、材料检测合格报告。

 

备注:

1.请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印章

2.资质不通过的服务公司不能参加本次项目遴选

八、报名说明: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纪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9543901转3142 或3337

报名地址:玉带河西街8号院院史馆1层总务科绿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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