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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

挂号及缴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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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您能顺利就诊,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请您在挂号前仔细阅读以下挂号及缴费须知:

一、优先照顾窗口

为了更好地服务需要照顾的群体,确保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消防人员以及军人能够顺利就诊,门诊二层15号、16号窗口为优先服务窗口,需本人在挂号、缴费时主动出示相关凭证,如残疾证、军官证、孕妇建档手册等,以便工作人员快速确认身份并提供优先服务。

二、报销凭证出示

1.北京医保、异地医保、工伤病人、生育保险、公费医疗病人以及门诊特殊病等,请在挂号、缴费时主动出示报销凭证,并主动告知窗口人员相关情况。如未及时出示或告知,可能会影响您的报销流程和权益。

2.缴费、挂号完成后,请您仔细复查缴费项目及金额、挂号单信息的正确性,包括姓名、科室、医保类型等,以免信息错误导致重复排队,耽误您的就诊时间。若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窗口人员进行更正。

三、发热及肠道感染患者就诊指引

1.成人(≥16岁)发热37.3 度及以上或腹泻患者请到感染性疾病科看诊,由感染科分诊台分诊后挂号就诊。就诊时请携带好个人身份证件和医保卡,以便顺利办理就诊手续。

2.16 岁以下患儿若有发热症状请到儿科急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家长密切关注孩子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四、工伤挂号及缴费

1.请务必携带工伤认定相关材料(工伤证原件)以及实体医保卡(医保电子码无法使用),在挂号、缴费时向挂号员主动出示,以便准确登记您的工伤患者身份信息,方便后续结算。

2.工伤患者需在医师开单后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办理缴费业务时将无法读取到您缴费信息。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费,请提前与开单医师及收费人员沟通协调。

五、退号、退费业务

1.若您因特殊原因无法就诊需要退号,请在医师未接诊前到挂号窗口办理退号手续。

2.若您因特殊原因需要退药费及检查、治疗等项目,请持纸质缴费凭证先到相关科室由医师确认,如检查项目已经进行预约,需到检查科室进行确认(药费需到药房确认),最后到收费窗口办理退费业务。

六、医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我院医事服务费根据不同科室、专家级别有所差异,具体费用以实际挂号为准。

2.挂号、缴费支付方式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多种方式,方便您的支付。

七、咨询与投诉

1.如有任何关于挂号及缴费方面的疑问,您可以前往门诊二层2号综合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69543901--3270进行咨询。

2.如果您对我们的挂号及缴费服务不满意,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我院诉求中心反应您的相关诉求与建议,我们将及时为您处理并回复。诉求中心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电话:69543901--6411(或分机64123270)。

诉求中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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